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科技局、政府金融办:
为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科技支撑引领作用的意见》精神,大力推广“盈创动力”模式,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产业为支撑、产学研金紧密结合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形成科技与金融创新协调效应,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大力构建支持科技创新的金融组织体系
(一)支持发展科技专营支行。支持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巴中经济开发区、县(区)工业园区等,积极新设或改造部分支行作为专门从事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科技专营支行,实行专门的客户准入标准、信贷审批、风险控制、业务协同和专项拨备等政策机制。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专营支行的政策倾斜和业务指导,为科技创新提供专业化的金融服务。
(二)支持发展科技融资租赁和小额贷款公司。推动融资租赁公司等规范发展,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科技研发和技术改造提供大型设备、精密器材等融资租赁服务。支持发展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按照“小额、分散”原则,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三)支持发展科技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培育发展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等多种形式的服务平台,推动创业投资、银行信贷、融资路演、科技项目管理、人才引进等多方面的联动合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专业化、定制化投融资服务。
二、加快创新科技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
(四)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引导金融机构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高风险、轻资产”的特点,加强专利权质押登记的咨询、受理、审查等服务,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探索行之有效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
(五)加大科技信贷产品创新力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创业投资、证券、保险等机构合作,创新交叉性金融产品,灵活采用股权质押、专利权质押以及互保、联保等担保方式,逐步扩大仓单、订单、应收账款、产业链融资以及股权质押贷款的规模。鼓励政策性银行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功能,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产品开发等。
(六)鼓励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模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还款方式创新,开发和完善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特点的授信模式,积极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开户、结算、融资、理财、咨询、现金管理等一站式、系统化的金融服务。充分利用“银科对接信息系统”等,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
三、拓宽适合科技创新的多元化融资渠道
(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再融资。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融资,支持在创业板上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小额、快速、灵活”的创业板定向增发机制再融资。引导上市公司灵活运用股权或债权工具再融资。
(八)发挥债券市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作用。充分利用科技金融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行公司债、企业债、中小企业集合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和其他私募债品种等直接债务融资工具。金融机构要加强政策宣传与引导、简化审核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九)引导创业投资企业和创业投资基金加快发展。鼓励发起设立或参股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创业投资企业。鼓励设立天使引导资金,支持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完善创业投资政策环境,推动运用财政税收等优惠政策引导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
(十)发挥产权交易市场作用。鼓励发展产权交易市场,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股权、知识产权、债权等权益的登记、托管、挂牌、交易、结算、过户和定向增资等金融增值服务,为各类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提供便捷的退出渠道。
四、建立金融促进科技创新的保障机制
(十一)建立科技金融协调工作机制。完善科技部门与金融机构的协调沟通和分工负责机制,形成推进科技金融发展的政策合力,实现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的相互促进。
(十二)加快培养科技金融人才。注重科技金融人才的引进,发挥高等院校科技金融研究与人才培养的优势,依托“盈创动力”加强科技金融服务人才的培养,培育一批既懂科技又懂金融的复合型人才,不断提升科技金融从业者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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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科技局、政府金融办: 为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科技支撑引领作用的意见》精神,大力推广“盈创动力”模式,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产业为支撑、产学研金紧密结合的科技金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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